观点:新华网评: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,除了“防”还得“疏”
发布时间:2026-01-02 11:00:52 文章来源:新华网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明确指出,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


(资料图片)
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明确指出,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,如同在楼中家中放置一颗不定时炸弹,过去血的教训已经太多。

近年来,很多地方探索运用智能设备等新技术,有的在楼门口安装智能摄像头,有的居民楼电梯加装了阻车器,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。但除了严防死守,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还得用心疏解居民需求。

电动自行车已是亿万人日常出行的“腿”,其停放和充电需求是刚性、普遍的,这一庞大而合理的民生需求必须正视并妥善回应。化解进楼入户风险,先要系统化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,建够停车棚,设好充电桩。这需要规划、消防、社区、物业乃至企业多方协同。

“防”是底线,“疏”是关键,唯有将严厉的“防”与人性化的“疏”紧密结合,方能化解老百姓“最后一米”的停车充电焦虑,让电动自行车上不去楼,老百姓也不想让它上楼。

标签: 自行车 电动 安全 入户 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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